執筆人:馮建三
政大新聞系教授
「獨立媒體工作者協會」上個月成立,德國之聲中文網說,「獨立媒體正在改造台灣社會」,因為他們資源雖少,但具有「批判精神,容易打破政商勢力的箝制」。下個月,籌辦多時的《民報》即將成立公司,三月出網路版,實體報紙最慢在一年內啟動。
兩起事件都呼應了熊瑞梅教授去年發表的調查結果。她說,六成國人自認「對政府作為沒有影響」,但有七成七「希望貢獻社會」。兩個比例都比對岸、日本與南韓高,形成某種台灣特徵。國人自認無法影響政府,卻又對社會念茲在茲,那麼,只能自力救濟,表現在傳媒領域,就是獨立媒體或俗稱公民新聞的崛起與備受期待。
自力救濟的另一種展現,就在壹電視新聞台風風雨雨三年半的變化。香港媒體人黎智英辦雜誌、辦報紙,捲動風潮,二○○九年再入電視,次年試播網路新聞,前年入中華電信系統並取得衛星頻道執照,後因無法在有線系統上架,去年四月出售。在此之前,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的評比顯示,它是十一家電視台之中,「最優、唯一及格」。該頻道另一殊榮是,據說許多人認為,台灣的電視新聞是「壹電視、公視跟其他」,及至出售後,論者指其「品質大幅下降」,台灣新聞變成是「公視跟其他」。
黎智英是否因為政治立場,致使壹電視進不了有線平台,不得而知。同樣無法確認的是,若仍由黎氏經營,即便持續與眾不同,又有多深多廣的意義?他的平面傳媒不作置入廣告,應予肯定,但鼓動消費主義與迷信某種市場教條都過了頭,勢將阻礙其他觀點進入其報章。渠所經營的報紙都已如此,電視新聞能為此得到可喜的改變嗎?很難,根本的原因眾所周知,台灣二十四小時播放的電視新聞頻道,數量驚人,加上元旦進入九成以上有線電視訂戶家庭的壹電視,至少八家。反觀中日韓英美法,最多四家。假使考量人口的差異,又假使各國人均使用於電視新聞的經費相同,那麼,我們的電視記者所能使用的資源,只有南韓的八分之一至十六分之一,英國的十五或三十分之一。格局如此,記者再神通廣大,資本家再怎麼有能力,最終都會於事無補,十一年前,某形象溫和的財經雜誌懷疑「弱智媒體」如電視正在帶著「大家一起誤國」,現在應該說,這早就是一語成讖許多年。
怎麼辦?德國之聲的報導也許指出了線索,它提及的獨立媒體分作兩類。「關鍵評論網、上下游新聞市集、苦勞網」與政府無關。「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以及PeoPo公民新聞平台」是政府回應人民所創辦的公視所經營。
現在,政府必須更進一步,讓身陷泥沼多年的台灣電視新聞,起死回生。方法很多,僅提一種。政府在一定年限內,每年捐贈數億,吸引八家新聞台將所有記者納入相同組織分享新聞,由勞資雙方、社會(亦可考慮政府)代表共籌管理委員會,重新畫分採訪路線與各台新聞類型及其分工與協作方式,並依照八台都能接受的辦法分配廣告收入與捐贈,這樣一來,現有的輕薄短小之新聞儘管持續存在,卻只是眾多新聞的一小部分,有利民生、增廣見聞與趣聞的本國與地方或國際新聞及評論,終日源源不絕。台灣的知識與民主水平僅需區區數億一年,就能大舉改善,不為者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