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為增加住宅供給,並使國內閒置九十萬戶空屋活化利用,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如果願意釋出閒置餘屋出租的房東,將可獲得減稅利益。
這項租稅獎勵,看似有充分誘因,但有在外租屋經驗的人,有誰不知道,全國有確實收租納稅的房東,少之又少。
我在新北市住了近八年,換了六處住所,有哪一位房東繳過稅?(從房東推拖不給或拒開租屋費用收據即可得知),這種事彼此心照不宣。既然房東沒有繳稅,那又何來減稅之有?
能否使閒置空屋活化釋出,問題癥結,在於政府提供出租餘屋可享減稅優惠之前,必須先落實對房屋出租者查稅到位,同時祭出不願出租餘屋者,加重課徵持有稅手段,方能事半功倍!
安辰(宜蘭市/軟體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