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免費以幼稚園與小學畫分

巫秉瑋(嘉義市/醫療業) |2014.01.06
1386觀看次
字級

 立法院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案,未來將改採「年齡」作為認定標準。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主管機關應於今年兒童節前,訂出適用範圍及兒童免費優待年齡。

 國內文教、遊樂場所、風景區及大眾交通工具等,多半以「身高」作為兒童優惠票價依據,常引發糾紛;雖然立法院決議以「年齡」作為認定標準,但還是不夠完善,由於入學年齡以九月開學的日期為標準,「年齡」規定對晚讀的小孩較不公平,就像我的小孩剛滿六歲,但她正讀幼稚園大班。

 建議優待範圍應以幼稚園與小學為標準,如讀幼稚園的小孩,搭公車免費,讀小學則半價,這樣才能更保障兒童的福利與權益。

 巫秉瑋(嘉義市/醫療業)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