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法國總統歐蘭德力推的企業員工年薪超過百萬歐元(台幣四千一百萬元)需繳納百分之七十五稅率的方案,憲法法院二十九日表示這項方案不違法。經過好幾個月的斟酌和各方角力,法國「憲法委員會」(憲法法院)裁定,歐蘭德這項頻惹爭議的方案屬於法律範圍之內。
歐蘭德從二○一二年競選到上任以來,就以百分之七十五的富人稅為其經濟政策標竿,該方案俗稱「百萬富翁稅」,意思是年入百萬歐元的個人要繳百分之七十五的稅率。但該案二○一二年十二月被憲法法院以「有失公平」駁回。憲法法院說,法定個人最高稅率是百分之六十六。
歐蘭德政府上訴,稅率維持百分之七十五,但不是向個人課徵,而是改為向企業課徵,要企業公司承擔高薪員工的重稅。憲法法院二十九日裁定,新案「合憲」。
新案估計將影響四百七十家企業和十多個足球俱樂部,政府一年預計增加兩億一千萬歐元稅收。
依照新案,企業公司只要有員工的年薪超過百萬歐元,公司要為其負擔百分之七十五稅率。不過,新案也規定,企業為此稅所繳金額不得超過其營收的百分之五。
歐蘭德從來不諱言「我不喜歡有錢人」,但他表示,新稅的目標不在「懲罰」他們,而是所得多者可以協助彌補國家財政,另一用意是鼓勵企業界在國家經濟困難時調降主管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