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紐約州一名聯邦法官周五裁決,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等情報部門的監聽行為合法,立即引發爭議。這個裁決與一周前另一家法院的裁定完全相反,點燃一場最後可能得由最高法院解決的法律衝突。
紐約南區聯邦法庭法官波利在判決中聲稱,美國民權聯盟(ACLU)要求美國政府停止監聽的訴訟「不在憲法第四修正案的保護範圍之內」。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旨在禁止無理搜查和扣押等行為。
他認為,監控計畫是協助預防蓋達組織在美國本土發動恐攻的重要工具。國安局的大規模監聽項目,甚至可能阻止類似九一一那樣恐怖襲擊的發生。
司法部發言人立即對判決表歡迎,但拒絕發表進一步評論。美國民權聯盟則批評波利的裁決錯誤,低估監聽活動對美國公民隱私權的侵犯,並表示準備上訴至聯邦巡迴法庭。
十天前,華盛頓特區一位聯邦法官說,這項「近乎奧威爾式」的監控計畫可能違憲。波利在長達五十四頁判決書中說,由於監控計畫受到司法、行政、國會監督保護,並未違反美國憲法對不合理搜索與擷取的禁令。波利引述九一一委員會二○○四年提出的報告說,自由和安全之間的選擇是假選擇,「對公民自由的威脅,莫以在美國本土成功發動的恐怖攻擊為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