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由於各國意見分歧,為避免破局,原訂二十二日結束的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延長討論至二十三日終於達成協議,為二○一五年十二月於法國巴黎簽署的新氣候公約奠定基礎。
很多代表說波蘭華沙會談「未達到需求」。菲律賓代表薩諾(Naderev Sano)說:「我們沒有達成有意義的結果。」
薩諾從十一日會議開始後宣布絕食,期間只喝茶與水,以行動要求已開發國家重視氣候災難,特別是海燕颱風造成的災害與受害者。現在會議結束,薩諾終於可以恢復進食。
一百九十多國代表在連續三十六小時協商後得出結論:在二○一五年十二月巴黎高峰會登場前,各國提出為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將要做出的「貢獻」。原先已開發國家希望用「承諾」這個約束力較強的詞彙,但遭到中國與印度反對,經過僵持後改成「貢獻」。
中國與印度的理由是自己仍屬開發中國家,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限制的目標應該比已開發國家寬鬆。環保智庫「世界資源研究所」專家摩根評論:「各國代表在談判瀕臨破局之際,達成能繼續前進的基本共識。」
會談也協議一項新的「華沙國際機制」,建立損失與損害補償機制,幫助島國與貧窮國家應付熱浪、乾旱、洪水、沙漠化、海平面上升等氣候災害。這項協議用字也相當模糊,並未把開發中國家發生的氣候災難歸咎到已開發國家。
對於如何在二○二○年將協助貧困國家因應氣候變遷的金援從現行一百億美元,增加到每年一千億美元,美國等已開發國家也拒絕說明。協議僅敦促已開發國家設定「增加水準」資助,預定每兩年進行檢討。這筆錢是用來幫助開發中國家轉用汙染較低的能源,改善氣候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