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前政風司長劉展華,因不悅陳定南部長新官上任嘮叨挑剔,幾近於雞蛋裡挑骨頭苛責政風未盡職,咄咄逼人形同逼退,乃萌生不如歸去念頭,遞呈「試探撤藩」不意獲准。榮退惜別茶會不速之客施明德捧場,有「敵」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反倒政風界昔日同儕戰友,或有所顧慮、或恪遵調查員守則「大義滅親」信念,不約而同缺席。
劉展華留在調查局能一「展」才「華」,轉任政風司卻一籌莫展,何以戰功彪炳落得提早引退命運?這當然跟那位人稱龜毛部長找碴有關。政風腐化百弊生,弊絕風清係廉政署催化劑,其實建立廉能政治端視當局肅貪意志,不在肅貪機關直屬層次,就如同拼治安在政府除暴安良決心,不在警政署隸屬層級。
試想,連元首與第一家庭成員都涉貪,就算成立「廉政部」有用嗎?目前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規定,民意機關、軍事機關及公立學校並不適用,但民意代表與學校教職員難道不會貪瀆,部隊政戰系統「軍軍相護」最近「凸錘」事尤其多!所謂大官貪財、小官貪吃、無官不貪,只要讓政風單位擁有香港廉政公署般權力,或拉高層次至憲法地位,否則肅貪「有口無心」,多個廉政署不過是跟調查局業務疊床架屋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