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每年被診斷為職業病勞工只有兩千人,但台大醫院職業醫學科教授暨職業病主治醫師郭育良昨天表示,若以美國標準,台灣每年職業病個案應有四萬人,也就是二十個職業病中,有十九個未被診斷出來。他主張職災保險應單獨立法。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認為,台灣職業病診斷門檻太高,而且鑑定過程勞工無法參與,是鑑定率偏低主因。
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承諾,明年四月將提出職災保險法草案,但職災保險一旦自勞保抽出後,險費率勢必要提高。他也鬆口說,勞工列席鑑定委員會,「此次修法可技術解決」。
工傷協會批評,現行職業病認定門檻太高,很多案例進不到鑑定委員會,以過勞死來說,經多年爭取,才終於有過勞職災案例出現。此外,職業病鑑定依規定要先送地方鑑定委員會,但職災保護法實施十二年,只有北高兩市及台南設定職業病認定委員會,其他縣市都未設置。
工傷協會也要求鑑定委員會應有勞工代表列席,專員楊國禎表示,現行職業病鑑定採兩次書面審查、一次會議審,但很多藍領勞工根本不會寫發病過程,且證據都在雇主手上,「勞工不會寫,連說的機會都沒有」,不利審查職業病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