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如來神力品4】付囑之要(2)

永本 |20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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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本

天台智顗大師解釋「名」,指《妙法蓮華經》五字;「用」,指斷疑生信;「體」指一念三千;「宗」,指本因本果;「教」,指法華經。以下四要法,依照天台之解釋:

(1)如來一切所有之法,指「一切皆佛法也」。表示如來將法界三千的萬法,一個也不漏地入妙法之中。

(2)如來一切自在神力,即「通達無礙,具八自在」,表示如來的力用無限。

(3)如來一切秘要之藏,即「遍一切處,皆是實相」,係指實相之理為祕藏。

(4)如來一切甚深之事,作「因果是深事」,乃指佛因果的大事為甚深之事。

皆於此經宣示顯說,天台之解釋「總結一經,唯四而已。撮其樞柄,而授與之。」如是,把四句的要法華結起來,尤其在無量菩薩中,把《法華經》付囑、讓與本化地湧的大弟子,即上行等菩薩,此為別付囑。此付囑的儀式,釋尊在寶塔中舉行,因此稱為塔中付囑,與下一品〈囑累品〉的塔外付囑有區別。

三、勸獎付囑

此結要付囑結束後,釋迦牟尼佛說,滅後應受持、讀誦、解脫、書寫此經,並且如說修行。而關於應修行處,經上說:「若經卷所住之處,若於園中,若於林中,若於樹下,若於僧坊,若白衣舍,若在殿堂,若山谷曠野、是中皆應起塔供養。」天台之釋說:「此四要攝盡經文。故中皆應起塔」。此為勸獎付囑。此起塔供養,與前〈法師品〉的意思完全相同。

四、釋付囑

四處道場,指我們修行法華的四個靈地。即與佛陀的誕生、成道、轉法輪、入涅槃的聖境無異。經上說:「當知是處即是道場,諸佛於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諸佛於此轉法輪,諸佛於此而般涅槃。」

要言之,成道得菩提是法身,轉法輪是般若,入涅槃是解脫,三法成秘密藏,佛住其中,即是塔義也。《阿含經》云:「佛出世唯四處起塔:生處、得道處、轉法輪、入涅槃。」坐道場是法身生處,餘悉如文。(如來神力品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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