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律教室 非婚生子女可以分父親原配的財產嗎?

文/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 |2013.11.01
2245觀看次
字級

案例:

佳萱的先生在香港工作時,認識了一位女子,後來與那名女子在香港結婚,並育有一子。公公希望先生能認領那個孩子,並將他接來台灣讀書。對孩子入籍這件事,佳萱考量頗多,首先她想知道先生認領非婚生子女是否須經配偶同意?又倘若入籍的話,佳萱的財產是否需要分給此子呢?而她又該如何保障自己現有的財產呢?



袁秀慧律師詳解:

認領非婚生子女,並不需要得到配偶的同意,但也不會因為認領而使配偶與其非婚生子女發生任何血親或姻親上的關係。先生的非婚生子女當然會影響先生過世時佳萱的繼承權,因為這等於先生的繼承人多了一位,但絕不會因為認領而使得佳萱的財產也要分給這個孩子。

雖然先生的繼承人多了一位,但先生的遺產還是得先扣掉佳萱身為配偶可以請求的剩餘財產(即婚後財產的二分之一)後,才能分配給子女。

另外,佳萱的先生雖然認領了孩子,但佳萱和這個孩子在法律上一點關係也沒有,因此佳萱對這個孩子當然也不需要盡扶養之責。

女人104免費法律諮詢暨

心情協談專線:(02)3393-3575

專線服務時間:10:00-12:00;13:00-17:00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