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高市長和議員投票前夕爆出賄選案,高雄市已查獲十餘件,多名候選人樁腳和助選員被羈押;台北市也有人送禮盒被搜索,涉案議員候選人和多名幹部交保,競選總部辦公室主任則聲押獲准。
儘管高市的查賄「業績」領先,立委仍指控高雄市警局放水、縱容賄選,甚至以電話報案還說沒人可處理;調查局長在立院專案報告時也坦承,高市的賄選情資、偵辦案件確實較多。顯示在選情緊繃下,仍有不少人企圖行險倖進。
北、高兩地是台灣的政治重鎮和經濟櫥窗,人文薈萃,民眾平均教育水準高,該帶頭建立乾淨選舉榜樣,檢警調單位除惡務盡,切莫手軟。
台灣解嚴後,進入政黨競爭時代,人民真正「當家做主」,卻沒有珍惜這項得來不易的民主成果。政黨和候選人為求勝選,仍然不擇手段,政客操弄族群意識,候選人請客送禮,甚至傳出以重金禮聘監票員的方式「固票」。
為導正選風,立法院去年修正選罷法,買票刑責最高十年有期徒刑,最高罰金調至一千萬元,「搓圓仔湯」及正副議長賄選罰金更高達兩千萬元,並附帶決議,要求各級審判機關對賄選案件速審速決,希望雙管齊下,遏止賄選歪風。
民主真諦是選賢與能,買票賄選對清白參選者不公,一旦得逞,上任後必然設法「回收」,掏空公庫、敗壞政風,後果堪虞,選民一定要睜大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