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廣東《新快報》記者劉虎被北京警方抓捕後,該報另一名記者陳永洲,上周五在廣州被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警察帶走,被控涉嫌損害企業商譽罪刑拘。《新快報》昨天在頭版用三分之一篇幅,以斗大的三個字「請放人」(圖/中新社),要求放人,一些知名法界人士和媒體人士聲援。
【本報綜合報導】繼廣東《新快報》記者劉虎被北京警方抓捕後,該報另一名記者陳永洲,上周五在廣州被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警察帶走,被控涉嫌損害企業商譽罪刑拘。《新快報》昨天在頭版用三分之一篇幅,以斗大的三個字「請放人」(圖/中新社),要求放人,一些知名法界人士和媒體人士聲援。
報導說,「各位讀者,我們的記者陳永洲報導中聯重科財務問題,然後就被長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我們要吶喊,請放人,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
接著是一篇聲明性質的評論員文章,文章說,我們很想抽自己兩耳光。因為我們一直以為,只要負責任地去做報導,就不會有問題。如果台底下的隱忍和努力,能換回來一個活潑潑的同事,是值得的。但這樣做很懦弱,很自私,很可恥。
昨天這樣的行動,十分罕見,《新快報》是廣東羊城晚報集團底下的一個省級大報,在廣州市是三份主要日報之一。以頭版報導援救自己的記者,算是一項歷史新猷。文章看似委屈,其實是嘲諷。
文章說,我們認真核查過陳永洲對中聯重科所有的十五篇批評報導,僅有的謬誤在於將廣告費及招待費五點一三億,錯寫成了廣告費五點一三億。
陳永洲在去年九月到今年六月,發表十五篇揭發中聯重科虛報利潤、利益輸送、畸形營銷及涉嫌造假的報導。六月七日,陳永洲向港交所及證監會遞交了針對中聯重科的舉報信及造假證據,又向中國證監會遞交相關文件。七月初,中聯重科董事長秘書高輝指《新快報》記者屢作負面報導,是受幕後黑手操控的有償新聞,《新快報》以誹謗罪,控告中聯重科及高輝,但高輝未應訴。
中國記協表示正密切關注《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警方跨省刑拘一事,並已介入調查。多位著名法律專家和律師質疑,湖南警方此舉是否涉及商業企業利用公權力打擊壓制輿論監督。華工法學院院長徐松林:「要嚴防地方保護主義,打擊報復記者。」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說,「損害商業信譽罪的入罪門檻很高,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扣上這個罪名。警方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記者是在故意捏造事實。記者對事件的報導就算失實,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也應該是名譽侵權的民事糾紛」。
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杜峰昨天回應,此事已立案,案情的具體情況會有警察機關向外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