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主計總處以及勞委會統計顯示,台灣去年平均每名勞工工作二千一百四十點八小時,工時全球第三高,僅次於新加坡與香港;台灣勞工時薪二百五十五元,在亞洲四小龍中吊車尾。
這樣的數據對照日前行政院長江宜樺所說,法定工時每周四十八小時縮短為每兩周為八十四小時,等於薪資變相調漲百分之十二的說法,不免有些諷刺。
窮忙是生活常態,忙與盲更是無法避免的工作型態,早已讓上班族麻木不仁。我認為可以探究的部分在於究竟是什麼行業將工時拉長?而這些行業能否產生經濟效益?或帶來政府高層冀望的產業升級?
以主計總處最新統計顯示,七月勞工平均工時一百九十個小時,其中以支援服務業最長,其次是製造業、不動產業,這些需要靠勞力付出的行業,工時很難不長,而薪資也高不到哪裡去。
簡單的歸納這些行業的性質:從業人員的工作技能門檻不高,加上工作內容的替代性高,因此只能用工時換薪水,隨之而來的是就是高流動性。
工時太長、薪資結構偏低,所能吸引到的從業人員素質不高,這也就是打開報紙求職欄,諸如清潔、保全等支援服務業經常刊登大量徵才訊息的原因,也造成這些產業特質無法改變與提升。
由於預算與人力不足,一些公營單位將小部分業務外包派遣,業務技術層次低,僅得到勞基法規範的基本薪資;公部門也無法促其改善。而上市公司的製造部門則乖乖的按照勞基法,沒有血汗現象,避免鬧上媒體損害公司形象。
薪水始終趕不上物價飛漲,政府不該以無感數據規避民眾有感的生活現實,政府對民眾生活照顧與產業轉型發展,是有責任的。
政府無法保障勞工權益固然有改進的空間,但是更希望眾多資方願善盡社會責任,在追求盈利之後,也要想想為他賺錢的辛勞員工,適時提升薪資結構。
社會一直在變化,無人能精準預測未來,民眾不積極進修順應職場順應變化,自己也有責任。因此改善薪資低、工時長現象,需要勞資雙方共同努力。
仁樟(彰化/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