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貴報一○二年十月十四日投書版刊出 「升格後多利用閒置的代表會建築」一文,部分內容與實際情形不符,經查本轄於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改制為新北市三重區,原三重市代表會裁撤,原廳舍由市府財政局收回管理。
一○一年十月因三重地政事務所廳舍基地改建為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三重院區急重症醫療大樓,而騰空讓出,以致三重地政事務所搬遷於三重區行政大樓八、九樓及代表會原建物辦公。新北市政府很重視空間活化,廳舍的再利用,惠請貴報予以更正,不勝感禱。
原市民代表會樓層使用表列如下:
一、一樓為三重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庫及公文檔案室。(永久存檔)
二、二樓為三重地政事務所地籍、地價資料庫。
三、三樓為歷屆代表會文史資料館。
四、四樓為三重區區政諮詢委員會會議室、新北市稅捐稽徵處三重分處檔案室、三重地政事務所倉儲室、人事、會計檔案室。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秘書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