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階段解散國會,全面改選或許真的是好事。
理由是:
一、國會議長王金平與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涉及關說司法道德爭議,至今無解。
二、總統馬英九與行政院長江宜樺,分別聽取並垂詢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尚未完成偵結的偵查中個案,涉及洩密及干預司法個案爭議。
三、特偵組涉嫌監聽國會電話,利用監聽資料,涉及司法介入政治爭議。
如果以妨礙司法論述,這些人難辭其咎。站在台灣民眾角度,也許可要求這些人下台負責。
可是眼前的司法環境,似乎難有效處理。既然司法不能解困,只有期待政治解決。
陳長文律師建議解散國會,全面改選,訴諸最新民意,也許是好方法。
依台灣憲政方式,首先要由國會提出通過對內閣不信任案,然後由總統宣布解散國會,全面改選。由民意決定所有爭議的大是大非。
這是民主國家解決重大政治爭議的常態做法,民主台灣尚未實踐過。此時或許可「創造歷史」、「樹立典範」,讓選民和政治人物有機會接受第一次民主震撼教育。
換個角度看,全面改選,有效協助創造台灣內需及刺激經濟景氣,帶動民生消費,改善民眾生活,這比選舉本身對苦哈哈的人民還有益。
一百多位立委全面改選,可能有五百多位候選人競逐,假設每人投入競選經費資金三千萬元,約可以創造一百五十億元資金連鎖複合效應,創造許多短期人力就業機會與大量物資需求。這遠比當今政府提出的五年三十億元的景氣刺激方案,更值得期待。
站在民眾立場,支持解散國會,重新改選,有「百利」而無一弊。
說實在,只有選舉期間,台灣人民才能享受當主人的滿足感,選舉過後就只能「狗吠火車」,什麼都沒了。有選舉真好!
羅憲良(高雄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