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私立大專院校或高中職因長期招生不足,即將面臨倒閉的退場命運。
為了妥善運用校地,降低經濟上可能衝擊,政府擬定換地、土地用途變更等多項誘因,以彌補功在教育的財團法人。
政府多年前開放並鼓勵企業財團建校興學,應有特殊時空背景,暫且不談眼光是否短淺,政策是否粗糙;在歷經數十年辦學績效競爭,加上少子化導致學生人數大幅降低,「去蕪存菁」淘汰辦不下去的學校,應是必然現象。
為了避免損及學生受教權與師資工作權,政府適時介入及輔導本應自負其責的私校退場機制,無可厚非,但應兼顧國家及社會大眾利益,不能衍生「圖利」校方之詬病。
除了將退場學校轉型為文教區、社會福利機構或商業用途外,建議政府不妨協調學生人數眾多的名校接手,設置區域性分校。
如此一來,學校過度集中,學生可用空間有限及離鄉背井不便等問題,可以迎刃而解,並且達可到平衡教育資源的功能。
陳晴文(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