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保署為減少塑膠用量,明年擬公告取消購物用塑膠袋厚度限制,以後在超商、速食店等付費一元,也可能取得薄塑膠袋;另外,自二○一六年起,限制對象將首度擴張,麵包店、書店、洗衣店不得再免費提供塑膠袋,違者最高可罰六千元並連續開罰。環保團體不僅表示支持,並建議服飾店、水果店也應納入管制,但同時也擔憂,薄塑膠袋成本低,恐讓業者趁機大撈一筆。
我國每年使用二百億個塑膠袋,環保署自二○○二年起推動限塑政策,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及速食店等業者,不得提供厚度未達零點零六公釐塑膠袋,達到厚度的購物用塑膠袋則「不得免費提供」,每年減少二十億個塑膠袋使用量,整體塑膠總量從九十一萬公噸減少到五十萬公噸,去年實地調查證實,民眾自備購物袋比例達百分之九十二。
環保署長沈世宏去年首度要求展開限塑政策通盤檢討,最近報告出爐,除規畫明年公告、後年取消購物塑膠袋厚度限制,二○一六年也將增加管制對象,初步點名有麵包店、書店和洗衣店,不得再免費提供塑膠袋,雖然大型書店以改為紙袋,但坊間大多數麵包店仍使用塑膠提袋,衝擊不小。
環保媽媽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周春娣認為,水果攤、服飾店也應納入管制,「國外都已使用輕薄柔軟的再生料,台灣厚塑膠袋早該廢除。」
環保署官員也指出,過去薄塑膠袋裝重物易破,如今已可突破技術瓶頸,可望藉此減少塑膠使用量。不過薄塑膠袋成本低,收費卻不可能低於一元,仍須研擬配套措施。
「厚塑膠袋比薄塑膠袋重,對減少塑膠重量效果不彰,取消限制方向是正確。」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強調,當年限制厚度,除考慮可提升重複使用,也因厚塑膠袋成本接近一元,不會有圖利廠商疑慮,「薄塑膠袋成本更加低廉,恐怕難逃質疑。」
由於台灣民眾花一元買塑膠袋,結果錢卻進了廠商口袋,這一直被環團詬病,因此謝和霖建議,環保署應立刻將塑膠袋納入回收體系,向商家課費、對製造業課稅,主婦聯盟基金會董事長陳曼麗也認為,民眾花一元買塑膠袋,應作為環境促進利用,「不應有任何人,因環保政策而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