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右)昨天上午前往立法院主持朝野協商,在院長室外巧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左)。圖/曾學仁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長王金平提「確認國民黨員資格存在」的民事訴訟,並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請求判決確定前,他能繼續行使中國國民黨黨員權利;台北地院昨天裁准王金平的聲請,他以九百三十八萬元擔保後,可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
「我們非常遺憾,也非常失望。」國民黨委任律師陳明表示,國民黨下周一定會向高院提抗告;他認為合議庭裁定假處分的速度正常,沒有特別快速。
陳明表示,既然法院如此裁定,希望大家從現在開始,不要再說「法院是某某黨開的」、「某某人又把手伸進法院裡」,這些流言應該就此打住。
陳明說,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王金平喪失黨員資格當下,他已喪失立法委員的資格;本案欠缺確認之訴要件,不理解假處分到底要保全什麼?
「非常謝謝中華民國法官!」王金平的律師許英傑態度兩極,他說合議庭在歷史的關鍵時刻做出非常正確的決定,「我們呼籲國民黨審慎思考,不要濫行抗告。」
許英傑說,假處分是處理「黨員身分」問題,國民黨認為假處分成立,撤銷黨員的意義就沒有效了;但是,這終究是「黨員」爭議,國民黨開除的是一個黨員,不是立法委員,也不是立法院長。
許英傑表示,已第一時間通知王金平裁定結果,王金平的反應如何?許英傑不願意透露;他認為從九月十日到昨天,王金平的國民黨黨員的身分一直存在,中選會不能依照國民黨的無效處分、通知立法院註銷王金平立委資格。
合議庭審理認為,王金平提的民事訴訟,是處理「黨」和「黨員」的關係,與任何一個社團和社員的關係相同;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目的,是讓當事人在充分準備下,專心打本案訴訟。
而國民黨依選罷法七十三條,選出王金平擔任不分區立委,他會因喪失黨員身分而失去立委資格;且名額一旦遞補,王金平日後無法回復立委職務,損害「永久無法彌補」,因此裁准王金平的聲請。
不過,這不代表合議庭最後的判決結果,而是讓當事人從容的進行訴訟;至於王金平還是不是立委?並非民事法庭可以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