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民眾因故無法搭乘火車要換票,卻得額外支付十三元手續費,台鐵決定從善如流,即日起不收手續費。
台鐵火車自八月全面改點以來,因多次機械、號誌故障、工程施工及人為因素,造成火車誤點,帶給乘客極大不便與困擾,消保會昨天邀集台鐵等代表開會,會中對於換票問題有便民決定,原購買周五自強號改為周六自強號,現行需另付十三元手續費,台鐵已承諾即日修改電腦程式,乘客換票將不必支付手續費。
另因車票為可流通的無記名有價證券,因此消費者縱然係以網路購票,一旦遺失,就不得請求補發,但乘客事後找到該未搭乘車票時,仍可持票請求退費。
台鐵表示,十七日已修正「旅客列車晚點賠償作暫行要點」賠償規定,對號列車於終點站誤點逾八十分鐘以上的乘客,可於搭乘日起十五天之內,持票根到該終點站請求全額退費。
至於延誤時間不同,是否該分段賠償,或給予一定票價折扣等因誤點而衍生的相關議題,台鐵強調,以往誤點八十分鐘以上對號列車,只能依對號列車與普通車的差價退費,後來改為全額退費,已顧及消費者權益,目前不會再對不同誤點時間訂定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