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洛杉磯市議會表決通過法令,禁止食品雜貨店免費提供塑膠袋給顧客,洛杉磯成為全美施行這項政策的最大城市。
《城市新聞社》(City News Service)報導,洛杉磯市議會以九票贊成、一票反對通過禁令。這項法規明年元月一日上路,到大型商店消費的民眾必須自備購物袋,或向店家購買紙袋,每個紙袋售價為十美分(約新台幣三元)。
洛杉磯每年約花費二百萬美元清理塑膠袋垃圾。衛生當局估算,洛杉磯每小時用掉超過二十二萬八千個塑膠袋。洛杉磯計畫在低收入地區發送一百萬個環保袋。
這項禁令適用於販售易腐爛食品的商店,像是便利商店、超級市場及沃爾瑪(Wal-Mart)等大型量販店。商家如果違背禁令,提供用過即丟的塑膠袋給顧客,將面臨高達五百美元罰金(約新台幣一萬五千元)。這項禁令也將於二○一四年六月開始在小型商店施行。
聖塔蒙尼加及舊金山都已明文禁止店家提供塑膠袋給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