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有位師姐罹患癌症,她發願若病情能好轉,將行乞四十九天,所得悉數捐給親近的道場,此舉是否可行?若可行,應該如何才能讓別人了解行乞的原因及目的,才不會被人誤解?
福報禪師答:罹患重症,能在身苦中想到行善,我們先肯定這位師姐的發心,但是發願的事要三思而行,因還願而行乞捐款,在現今社會,可能會受到一些質疑,畢竟街頭假慈善之名,行詐騙之實的不法之徒太多了。
首先要想到,光是向行色匆匆的陌生人解釋行乞的原因,就是一大問題。第二,即使解釋了行乞原因及目的,不見得能博取信任。第三,如果因此反讓人懷疑道場動機,豈不是弄巧成拙,反增加所親近的道場的困擾?
發願的途徑有很多,可以去慈善機構當義工,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可以發心參加助念、可以以本身的經驗去醫院輔導重症患者、可以當寺院道場的募款人……而這些事,在體力、時間許可下,都可以馬上行動的。
佛光山有位永文法師,從年輕起即因紅斑性狼瘡幾次進出醫院,在生死關頭徘徊,但是只要他住院期間,醫生許可下床後,就時常帶著身上大大的管子和他戲稱「公事包」的排泄袋,到休息區或者鄰近病房與病人及家屬聊天開示,時而笑聲不斷。
很多事要即時做,不要把一時的發心放在不可知的未來,這裡不鼓勵發願行乞,你看這不是還沒開始行動,就已經顧慮一堆了嗎?何必苦上加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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