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專科學校法修正草案》,增訂由專校改制的技術學院或由技術學院改名的科技大學,可改制回專科學校。
草案也修正專校招生方式,並增訂專校五年制招生以免試為主,經教育部核定後,得辦理特色招生;同時增訂專校招生或聯合招生,可委託學術專業團體或財團法人辦理考試;基於十二年國教免學費政策,草案也增訂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學生免納學費,政府應編列預算補助。
據統計,現有七十七所科大、技術學院,除六所是以原技術學院型態設立,其餘七十一所均由專校改制。這也使得專校校數從民國八十五年的七十所,降至一○一年的十四所,且均是由高職改制。換言之,傳統專校早已被「消滅」殆盡。
隨著技職教育愈來愈受重視,及產業需求各種不同學歷的畢業生,教育部因此擬具《專校法修正草案》;除了賦予改制者能改回專校的法源,草案另規定,專校應定期進行自我評鑑,教育部並應定期辦理評鑑,評鑑結果得作為校方增減調整科、組、班數或招生名額、調整學雜費核算指標、政府教育經費補助、部分或全部停辦等事項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