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阿美媽媽騎車外出買菜時,不慎遭後方機車追撞,傷勢嚴重入院開刀;因阿美媽媽為無照駕駛,警察當場開立罰單,但肇事者僅於當天致電關心,爾後就不聞不問,也不接電話。阿美想知道該如何處理?又是否可向對方提出賠償?
袁秀慧律師詳解:
當遇到車禍的時候,首先一定要報警處理,如此不但有助於釐清肇事責任,也有助於第一時間保存證據。
本案例中,阿美媽媽無照駕駛,在路上遭他人追撞受傷,就阿美媽媽無照駕駛的部分,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是行政罰的問題,警察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開立罰單處罰,但並不會因此而免除肇事者的責任。因此,千萬不要因為無照駕駛,就不敢通報警局。
通常車禍如果有發生人員傷亡,就會牽涉到刑事責任,本案例中,肇事者造成阿美媽媽受傷,已涉及刑事的傷害罪嫌;傷害罪屬告訴乃論;因此,阿美媽媽必須在六個月內,對肇事者提告。
同時,在民事部分也會構成侵權責任,因此,阿美媽媽可以向肇事者請求包括醫療費用、看護費用、慰撫金等的損害賠償;但要注意的是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只有二年,千萬不要因等待刑事偵查了結,而遲誤了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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