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退休前,雖然薪水在同事群中不算最豐厚的,但以現今的薪資水平而言,算是很不錯的待遇了!加上未婚,較無家庭經濟壓力緣故。同事手頭緊時,大多會找上我周轉,因為都是小錢,也就不吝惜地幫忙。
然而,俗話說:有一就有二,有二必有三。漸漸地同事借錢的胃口也被養大了!同事A的老婆幫人作保,又被倒會,卻由他來揹負近千萬元的債務。A因此被卡債壓到喘不過氣了,罹患了躁鬱症,在其他同事不願借他錢的情況下,幾度鬧出自殺事件。
也許我心地較軟吧!深怕好友的他真的走上絕路,只好借他數十萬元,未料沒多久,他竟偷偷辦離職手續,想以退休金清償一些銀行債款。全然被蒙在鼓裡的我,待人事命令發布後,想找他還錢,他卻避不見面。當時,不禁感嘆人性的不可盡信,但已於事無補。
其實在此之前,也分別借了兩筆錢給兩位同事,小筆還了,大筆的已積欠七、八年,利息一毛錢沒給,也就算了!屢次催討,都說沒錢,看來要回借款恐怕是遙遙無期了。
雖說親友間有通財之義,但是否要斟酌衡量一下呢?有人開口就借,可能患了「借錢容易還錢難」的大忌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