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香港終審法院周一裁定外傭不能取得居留權,並拒絕香港政府提請北京解釋《基本法》的要求。
香港終審法院的判決書寫道:「外籍家庭幫傭在合約到期後,必須返回自己的國家,他們從一開始就被告知不能移居香港,也不能接眷屬到香港居住。」
這起判決為菲律賓籍家傭瓦耶荷絲(Evangeline Banao Vallejos)發起的兩年官司畫下句點。瓦耶荷絲有五個孩子,自一九八六年起就居住在香港。香港高等法院二○一一年裁定,瓦耶荷絲有權申請永久居留權,在此之前,外傭沒有這項權利。香港目前約有三十萬名外傭。
然而,香港政府後來提出上訴,推翻這起判決。
香港法律規定,外國人士持續在香港居住七年後可以申請定居、獲得投票權,且無需工作簽證就能居住,但外籍傭人不在規定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