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春、暑假旅遊旺季即將到來,國人如赴美旅遊,有未成年小孩的父親或母親並未同行,最好事先寫好一份孩子父母的同意書,免得入境時被海關人員嚴查,拖延入關時間。
吳姓夫婦日前帶著六歲半的孫子赴美探訪親友,美國海關人員見狀,詢問吳姓夫婦有無攜帶小孩父母的同意書,兩人表示沒有,因此被請到機場的第二查驗區進行複查。
吳先生表示,他曾帶孫子去過大陸、日本等國,都未被要求出示父母親同意書,不知道進美國得準備這樣的文件,在第二查驗區等候時,還以為是海關懷疑他攜帶違禁品,要檢查祖孫三人攜帶的行李。
在吳先生等待受檢時,海關人員根據資料,聯絡他住在美國的女兒,除確認資料是否造假,也釐清是否涉及販賣人口或誘拐兒童等不法情事。吳先生後來經過女兒解釋,才知道被留置的原因。
同意書愈詳細
入境愈不會被刁難
有問題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人若無父母陪同赴美,最好準備公證後的父母同意書,就連父親或母親單獨帶小孩出遊,也要有另一半的同意書。任職於華府杜勒斯機場的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資深官員杭特表示,同意書內容愈詳細,海關官員疑問愈少,入境就不會有問題。
CBP網站則指出,同意書沒有制式寫法,但基本的人事時地物、父母親的聯絡資訊都要有,也最好翻譯成英文。如果是先生帶著兒子出國,一般來說,開頭的寫法為「我知道我的先生帶著我的兒子出國旅遊,他已獲得我的同意(I acknowledge that my husband is traveling out of the country with my son. He has my permission to do so.)」。
同意書上必須包括同意人的姓名、連絡電話以及同行成年人的姓名、地址和電話、何時返國等資訊。杭特建議,同意書最好連小孩的姓名、生日、簽證和護照號碼都有,連同搭乘的航空公司、航班編號和旅行日期、地點等資料。
此外,儘管美國並未強制要求準備這分證明文件,但加拿大要求嚴格,只要無法提出取得公證的父母親同意書和(或)小孩的出生證明,就可能被拒絕入境。
外交部:一體適用
非專對台灣
外交部指出,外交部領務局相關網頁摘譯各國入境相關資訊,其中入境美國的注意事項載有:「倘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人之同行成年人非其父母,美國CBP(海關及邊境保護局)建議同行成年人應準備經驗證之父母雙方同意書以備查驗;倘僅由父母其中一方同行,亦建議備妥經驗證之另一方同意書」,這是美方對所有入境外國人一體適用的做法,已實施一段時間,世界其他國家或地區對於未成年孩童未與父母同行入境,也不乏採取類似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