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竹訊】新竹市警第二分局埔頂派出所二十八歲的警員吳昇樺,四月二十一日將和未婚妻李垠鈴結婚,他們的喜帖仿造法院證人傳票,上頭有案號、被傳人姓名、到案事由,還備註「抗傳即拘」,「恐嚇」被通知人不到場就會被「拘提」。收到喜帖的親友大讚「超有創意」。
吳昇樺說,曾想過用罰單作成喜帖,但有人已用過這點子,他想不如用法院傳票。他參考正式傳票格式,設計名為「台灣幸福地方法院結婚見證人傳票」的喜帖,法條是「幸福法第二○一三條」、性別「男女不拘」、案號「一○二年度婚禮字五二零一三一四號 」諧音「我愛你一生一世」,注意事項還寫「憑傳票可繳禮金」、「嚴禁發酒瘋等脫序行為」,讓收到的人會心一笑。
吳昇樺與李垠鈴去年五月透過臉書認識,交往不到半年就決定結婚。吳昇樺與派出所同仁一起討論、畫草稿,絞盡腦汁才作出創意喜帖,希望給親友一個難忘回憶。
吳昇樺和擔任護理師的李垠鈴,婚紗照也很搞笑,他穿警察制服、李穿護士服,一個帶槍、一個拿針筒,被同事評為「經典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