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刑事局最近偵破英屬開曼島樂吉美台灣分公司以「分時度假」為幌子,詐騙一萬多人,詐騙金額高達五十億元。
分時度假(Time Sharing)最早源於法國,即消費者向某飯店或度假村購買每年固定住宿天數的會員度假權,每年可有固定天數前往購買的飯店或度假村度假,還可透過「分時度假飯店交換組織」,申請交換到其他飯店或度假村度假。
運用交換系統獲得環遊世界體驗的分時度假,是近年來全球盛行的旅行新風潮,不過,「分時度假」在台灣推出時,卻衍生出諸多問題,例如消費者加入會員時,業者會積極協助消費者以小額信用貸款方式辦理「分期付款」,結果業者惡性倒閉,讓消費者背負了銀行的債務。
此外,「分時度假」衍生最多的爭議在於交換度假村或飯店的成功機率及退費機制。對消費者來說,能交換到其他度假村或飯店,價值才高,但不時可見消費者要交換時,業者以當地旅館全部客滿,該景點沒有合作度假村,或「太早訂或太晚訂」為由推託,或要求消費者直接與外國度假村或飯店接洽。
有業者要求消費者除入會費外,每年還要固定繳交「設備維護費」或「管理費」,才可使用度假村或飯店,增加消費者支出。
「分時度假」是很好的旅遊制度,但會引起爭議多半是業者缺乏誠信,隱瞞不利消費者的條款。這些爭議雖可透過政府制訂定型化契約來規範,但要避免糾紛,還是要業者要有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