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經證之三十四 業用自如

滿謙法師 |200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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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華經.化城喻品》云:「世尊未出時,十方常闇瞑,三惡道增長,阿修羅亦盛,諸天眾轉減,死多墮惡道。不從佛聞法,常行不善事,色力及智慧,斯等皆減少,罪業因緣故,失樂及樂想,住於邪見法,不識善儀則,不蒙佛所化,常墮於惡道。佛為世間眼,久遠時乃出,哀愍諸眾生,故現於世間。」

《法華經》所倡導的無常業報、業用自如,說明都是受到善業、惡業、不定業擺佈我們的人生。既然是業力,就可以改造,沒有定論,我可以改善我的人生。
 
所謂「業用自如」,世間上的苦和樂,並非神明賞賜給我,完全是自作自受。

「好」也不是神明獎賞的,「壞」也不是神明懲罰的。所謂好不好,命運不是別人能算的,一切操之在我。只要懂得這個道理,就會發現人生是很奇妙的。

晉朝的富商石崇,家財萬貫,富可敵國,平時乘坐高廣馬車,笙樂歌舞,日日歡宴,享盡榮華富貴。後來,因為言語不慎,觸怒皇帝,被抄家處死。臨刑前,有人問他有什麼遺言。

體悟人生無常的石崇說:「只希望死後收屍時,棺材旁能挖兩個洞,將我的手伸出棺材外,讓大家看一看。雖然我生前富貴榮華彌天蓋地,一旦撒手西歸,卻是雙手空空,什麼也沒有帶走。」佛門有云:「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由此可證。

許多人不相信輪迴轉世,否定死後生命還會延續,認為「一死永滅」。佛教稱這種看法為「斷見」、「斷滅論」。在《長阿含經》卷七〈弊宿經〉中,記載一則批駁「人死斷滅論」的故事。弊宿是婆羅門祭司,他不相信輪迴轉世、善惡業報的說法。有一次,已經證得阿羅漢果的童女迦葉來到村裡,宣揚因果報應、死後有來生的道理。弊宿聽了童女迦葉的說法,當下反駁:「佛教說犯了殺生、偷盜等惡業,死後會墮入地獄。我難以相信這個說法,因為我從未見死去的人回來告訴我他墮入地獄。若真有地獄,他應該會回報給我知道的。」

迦葉回答:「有智慧的人,應從譬喻中獲得領悟。一位犯法的死刑犯,斬首前要求行刑者:『請你放我回家一趟,向親友告別,再來受刑。』你想行刑者會答應嗎? 同為人類尚且不放人,何況死後墮入地獄,那些獄吏鬼卒更無情,怎肯放他回來報信。」

弊宿又說:「佛教說行十善業的人死後會升天;但是我也從沒見有人回來告訴我,他已升天啊!」迦葉再給他一個譬喻:「有人掉進茅坑,全身沾滿尿屎,污臭不堪,後來被人救出來,用香湯沐浴,換上華貴的衣服,身處潔淨舒適之地,享受著五欲的快樂。請問他會想再回到糞坑裡嗎?」弊宿回答:「不會!」迦葉說:「以天界而言,人間是污臭如糞坑呢!」

就這樣幾次一來一往的辯駁後,弊宿才接受佛教的死後非斷滅說。宇宙萬物皆依循緣起法則,生命的轉遞當然也不例外,誠如《大寶積經》說的:「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無常業報,業用自如,一念善心天堂現,一念惡心地獄開,十法界在吾人一念之間,當時時謹慎心頭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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