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人事行政局已研擬完成九十五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九十五年全年總計有一百一十四個放假日,其中只有春節和中秋兩個連續假日。預定下個月將與三大工商團體及相關部會討論確定後,再呈報行政院長核定實施。
人事局指出,九十五年的春節假期共有六天,比起九十四年少了三天。而依人事局所擬的「未來二十年內我國放假情形」,將有八年一年總放假日為一百一十四天,其中民國一百零四年,幾乎所有的紀念日及節日都落在周休二日,因此放假日數為最少的一年。
人事局依「公務員周休二日實施辦法」,將全年總假日上限訂為一百一十四天。未來二十年每年放假總日數約一百零九至一百一十四天,平均一年放假日數為一百一十二天,因此,九十五年放假日數一百一十四天,為放假最多的一年。
除春節及除夕外,放假日及民俗節日若逢周六、日都不補假,因此九十五年元旦落在星期日,也不補假,但九十五年除夕是星期六、大年初一是星期日,依實施辦法將於初四、初五補假兩天。
人事局表示,明年的中秋節是十月六日為星期五,民眾將有較充裕的時間可以返鄉過中秋,可以提早規畫。
另外,在其他行業的假期方面,五一勞動節依勞基法勞工可放假一天,但適逢周一,因此,勞方可再享有一個連續假期,不過,還須視勞資雙方協商而定。九三軍人節,軍人放假一天,正逢周日,軍人是否補假,由國防部自行處理。至於原住民同胞,由於「紀念日暨節日實施條例」草案目前還未完成立法,因此,原住民族各族無法選一天作為歲時祭儀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