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勞委會昨天表示,失業勞工子女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就學補助從明天起受理申請,將為期一個月。
勞委會指出,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補助三千元,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兩年)每名五千元,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兩年)每名則為一萬元。
申請資格須為九十一年一月一日以後離職、符合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至今年十月二十日以前,失業期間至少連續滿六個月,請領失業給付至少一個月以上,到申請截止日仍未就業,去年家庭所得總額在一百一十四萬元以下,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而若已請領老年給付,或至申請截止日仍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或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者,都不能申請。
補助一律採通信申請,由失業勞工填寫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件,以掛號郵寄方式,寄到勞委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
申請書表明天起可向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暨各辦事處、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或經由全民勞教e網(http://cla.hilearning.hinet.net)直接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