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消基會日前抽查市售米粉,發現標示與實際成分不符合竟達八成六,農委會昨天表示,將協助米粉業者引進優良農產品認證標章(CAS),規範原料來源、標示、品質,並推動在來米契作,供應給米粉業者。
農糧署署長李蒼郎表示,米粉是加工品,本來就可以加其他成分,問題是標示不實;目前《食品衛生管理法》、《公平交易法》都有規範「誠實標示」,農委會主管的《糧食管理法》則是主管糧食安全,將評估糧食管理法是否要涉入「誠實標示」規定。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會和衛生署、標檢局討論,從米的糧食管理到加工品要如何規範、標示,「做一個完整的措施」。
李蒼郎說,還是希望業者使用高純度米粉。他指出,米粉使用的米和一般食用蓬萊米不同,是一種在來米,將篩選適合的在來米,於第二期稻作推動契作。他表示,目前正在蒐集國內米粉的在來米需求量、業者與農民的契作意願,今年第二期稻作就可開始契作,提供業者足夠原料。
目前國內有六家業者製作純米米粉,農糧署應會優先與這些業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