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設計師吳季剛以「MISS WU」商標,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被駁回,二個英文字代表的涵義,能不能當成商標,引起不少爭議。
根據智財局說法,WU(吳)是國內常見姓氏,「MISS WU」會被認為是「吳小姐」。吳姓是百家姓之一,而且是大姓;怕WU被誤解為「吳」,或許說得通。但「老吳牛肉麵」或「吳記排骨酥」,表示這家店的老闆姓吳,這點和吳季剛拿姓氏當商標一樣,不值得另眼看待。
至於MISS的解釋,名詞稱為小姐,但動詞有想念和錯過之意,因此「MISS WU」也可譯成「思念吳」,諧音可為「思念吾」、「想念我」。來自義大利流行時尚品牌的MISS SIXTY,不能稱為六十歲小姐,而是所有年輕女性心目中夢想的完美性感指標。
是故,智財局硬將「MISS WU」當成「吳小姐」,似乎不懂變通。
智財局認為,圖樣未經特殊設計,不能表彰商品的識別標識。但許多英文Logo,例如:LG、ADIDAS、KFC、SONY、NIKE等,即使字體、圖樣不經過特殊設計,民眾都知道代表何種品牌,換言之,只要曝光率高,久而久之,民眾的接受度自然提升。
智財局又提出解釋,「MISS WU」沒有銷售量與廣告量,不能證明是知名品牌。但是某位醫師卻以「DR. WU」成功註冊,民眾不禁要問,這位醫師的知名度強過吳季剛嗎?
總統馬英九的夫人周美青,出席去年國慶大典時,穿著吳季剛設計的禮服;美國第一夫人蜜雪兒,在二○○九年歐巴馬首任就職美國總統時,亦是如此;今年不例外的,在歐巴馬連任就職典禮,蜜雪兒再度選擇吳季剛設計的紅色禮服,可見「MISS WU」已具相當知名度。
廣告商品日新月異,世界不斷在演變,希望智財局面對流行思潮,要建立新的思維,觀念也要與日俱進,別太八股迂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