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全台有超過二十六處路段,依規定應全天候開頭燈,過去民眾對「頭燈」定義不清,交通部表示,頭燈意指近光燈、遠光燈,不包括小燈。實測發現,以陽明山仰德大道到文化大學路段本六日(周日)的實況為例,沿途對向行經九十一輛車,其中高達五十四輛未開頭燈,未開頭燈比率高達六成,恐面臨最高一千二百元罰款。
交通部在民國九十四年修正公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範汽車夜間行駛,或行駛隧道、調撥車道,遇到濃霧、雨天、下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都應開亮頭燈;各縣市政府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公告的山區或特殊路段、涵洞、車行地下道,都需應依標誌指示使用燈光。交通部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頭燈型式為近光燈及遠光燈,不包括車前小燈。
近年國民旅遊興盛,不少縣市政府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公告的山區路段或特殊路段,每逢假日常湧現車潮。以新北市為例,前往金沙灣、澳底漁港及東北角的北部濱海公路,前往陽明山公園及金山老街的陽金公路,前往九份、金瓜石的瑞金公路,前往八里、關渡的巴拉卡公路等,以及台北市仰德大道、格致路、陽明路等,全天都應開頭燈,各路段沿線也都有設置公告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