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開始,酒測標準更嚴格,從現行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降到零點一五毫克。圖/中央社
【本報台北訊】自今年一月一日起,汽、機車駕駛人當低頭族,酒測值超過零點一五毫克皆依法開罰。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自今天起,增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規定開始執行,若行車時使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等,屬違規行為,分別處汽、機車駕駛人三千元及一千元罰鍰。
另增修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一十四條,無駕、初次領駕照且未滿兩年、職業駕駛人開車時,飲用酒類或類似物後,酒測值超過每公升零點一五毫克,不得開車,並將依規定舉發。
交通大隊表示,相關新規定,自今年元旦起實施,由於在跨年隔天進行,民眾前往歡度跨年夜時,也應注意新規定,避免違法又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