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埃及公民二十二日針對新憲法舉行第二階段公投;國營媒體二十三日公布的非官方初步結果指出,贊成票有百分之六十三,官方定二十四日公布正式的投票結果。據《經濟學人》雜誌指出,新憲法通過,埃及無異於重回穆巴拉克主政時的獨裁統治。
二十二日的公投是在十五日未投票的十七個省舉行,估計投票率約百分之三十,共有約九百五十四萬張選票支持新憲法草案,占有效票數的百分之六十三點五六。埃及有投票資格的選民約五千一百萬人。
如果新憲法獲得通過,埃及必須於三個月之內舉行國會選舉。反對派人士表示,新憲法出賣了埃及人民的革命運動;支持者則表示,新憲法將確保民主、促進國家穩定。
全國分裂 嚴重對立
《經濟學人》指出,埃及雖經由公投通過新憲法,但根本不是值得喝采的民主進程;全國兩極化對立嚴重,總統穆希的支持者與反對派在街頭對峙、惡意攻擊;不同教派民眾相互辱罵,顯示無論公投的結果如何,都會使許多埃及人民彼此心懷恨意,加上經濟困難,均嚴重損害人民對穆希的信心。
新憲法草案的大綱其實與穆巴拉克政權倒台前的舊憲法大同小異,規定總統擁有廣泛的權力。在二百三十四項條文中,雖包括公民自由、個人權利、家庭價值及國家認同等用詞,然而在各項細節中,卻讓穆希所屬的穆斯林兄弟會所擁有的權力,與當初穆巴拉克時期並無不同。
其次,憲草中許多條文還自相矛盾。例如其中一條規定工人有權自由組織工會,但下一條卻限制每一種專業勞工只能成立一個工會。憲法保障宗教自由,但任何侮辱穆斯林先知的言行將受到懲罰。憲草第二條指出,「穆斯林教法的原則」是立法的主要根源;但第四條又說穆斯林教法則應由Al Azhar穆斯林大學的學者來解釋,而非由國會或法院。另有多項條文也以嚴謹的教條來對法律原則做出定義。
軍方特權 列入新憲
憲草中並未規定各省的首長究竟是經由選舉產生,還是跟過去獨裁統治時一樣由中央派任。而跟舊憲法不同的,是在憲草中明白指出軍方的特權地位。軍隊由擔任軍職的國防部長統領,能掌控本身的預算及運作,且保留逮捕及審問公民之權。
更嚴重的,則是政府僅倉卒地經過一次會議便通過憲草,立即訴諸公投。當反對派發動抗爭時,穆希的支持者又以包圍最高法院來反制,並且封鎖多家獨立媒體大樓。
《經濟學人》強調,由於穆希的領導能力已備受質疑,加上經濟等其他困難,埃及未來前途堪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