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部的「洽」,有商談、詢問、協調、和睦之意,如「融洽」意謂雙方感情和睦,「接洽」則指與人商議事情,所以當用「洽」而非「恰」。
至於「心」部的「恰」,意謂剛好、適當、正巧,如:「在行進間的公車上跳躍,如果一切都很完美的話,有可能『恰好』落在原地。」「恰」與「洽」用法明顯不同。
白居易〈吳櫻桃〉詩有一個「洽」「恰」連用的例子:「含桃最說出東吳,香色鮮穠氣味殊;『洽恰』舉頭千萬顆,婆娑拂面兩三株……」
翁方綱《石洲詩話》解釋說其實「洽恰」猶如「狎恰」,都是唐代方言,指密集、頻繁而言,「洽恰」雖用來形容櫻桃之果實累累,但「洽」並不通「恰」。
「融洽」的關係不能從社會表象來看,比如現代人經常被迫去接觸人群,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和陌生人摩肩擦踵,但這樣的關係是短暫的,不是很無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