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律師的道德價值、倫理素養最近引起社會廣泛討論,多數人感覺,律師養成的道德水準漸漸不符合社會期待。考選部九月底初步決定,民國一百年起司法官、律師考試將加考「法律倫理」。
東吳大學法學院昨天表示,東吳和民間司改會合作,正著手進行「法律倫理教材」編纂,明年底初稿底定,最快後年正式出版,法學院長潘維大說,若順利出版將成為國內法學教育第一本倫理教材。
潘維大說,這幾年受到懂法律的政治人物操弄法律條文,現代社會對法律人的不滿、批判聲浪四起,律師地位也逐漸下滑,考選部經過幾個月討論,上月初步決定「法律倫理」將列為司法官與律師考試必考科目。
目前各大學法學院,只有東吳、輔大將「法律倫理」列為必修,少數學校列為選修課,多數沒有開課,台大法學院表示,台大今年沒有開課,過去都是由有意願的老師開選修課。
潘維大指出,國內法律倫理教育,東吳起步最早,民國八十年就列為必修課,但教材不統一,每年由不同授課老師自編,素材多參考律師公會、律師懲戒委員會的規範,總共才十多條相關規定,相較之下,美國律師倫理相關條文達一千條,國內非常缺乏法律倫理的教材。
東吳法學院已計畫匯整本土個案,包括SOGO禮券案、律師能否提供當事人教戰手冊、私下收到報酬是否恰當等都考慮將列入教材。預計明年初將擬定初稿內容,明年底出版。
東吳大學校長劉兆玄指出,校方將「法律專業倫理」列為卓越計畫之一,是法學教育改革的重點。這項計畫已經持續十一個月,民間司改會另提供二千萬經費,協助翻譯外國法律倫理書籍和相關條文。
潘維大說,除東吳師資參與教材編纂,台大、輔大教授也加入,台大哲學系教授林火旺也是參與者之一。十二月東吳將召開「法律倫理核心價值探討」研討會,邀集法律學者,凝聚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