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長張盛和預估今年稅收短徵約一百億元,會在最後一個多月「加強稽徵」;沒想到話才說完,隔沒幾天國稅局的手就伸進了校園。從學校的福利社、停車場到房屋、地價與營業稅,不僅追討百分之五十罰鍰,還往前追溯五年,難怪會引起大家的反彈,學校更質疑「這是在搶錢嗎?」
清華大學被追繳地價稅、房屋稅及營業稅,外加百分之五十罰鍰總計四百二十三萬元;交通大學被追繳房屋和地價稅各四十多萬;國立中正大學收到一百五十多萬元補稅單;雲林科技大學須補繳營業稅及地價稅共約二十萬元。
清大總務長李敏認為,學校房地多屬服務學生性質,如餐廳、理髮、洗衣和銀行等,非以營利為主要目的,提供師生多元便利價廉實惠的服務。
筆者也想問,國庫沒錢,就先拿單純的校園開刀,如果我們連保障學生的基本優惠都沒有,國稅局如此做,會不會太過了。
依據我國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一,課徵租稅構成要件事實之認定,稅捐稽徵機關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像這些多年後跑出來的幽靈稅單,究竟是怎麼樣算出來的,國稅局是不是應該出來說清楚,好對學校與學生有個交代。
妙妙(桃園縣/退休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