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昨天召開桃園縣改制直轄市審查會議,會中達成共識,準直轄市桃園縣符合要件,升格為第六都,將送行政院核定。
內政部昨天舉行桃園縣改制直轄市審查會議,由內政部長李鴻源主持,桃園縣長吳志揚親自出席。
審查委員會達成共識,桃園縣符合改制直轄市的所有資格要件,審查結論將送行政院核定。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或直轄市改制日應為當屆直轄市長任期屆滿日,也就是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桃園縣曾於民國九十八年申請升格,但未通過;民國九十九年六月間,因人口超過兩百萬人,經行政院核定,自一○○年一月一日起準用直轄市有關組織及預算等規定。
依據內政部審查改制計畫的審查要項,審查以「人口條件」、「政治條件」、「經濟條件」、「文化條件」、「都會區發展條件」、「其他有關條件」六大面向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