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北市訊】為鼓勵生育、照顧懷孕婦女,新北市政府創全國之先的「好孕專車」昨天上路,補助家庭年收入一百五十萬元以內的孕婦產檢計程車車資二十趟次、最高四千元。
社會局表示,孕婦經申請核定後,不論懷孕幾個月,統統給予二十趟次乘車券,每趟車資在二百元以下者,只要交付一張乘車券,不用付費;若車資在二百元以上,只需付差額。
社會局長李麗圳表示,符合資格者,即日起可檢具申請表、產檢證明和戶籍謄本等資料逕寄市政府社會局,或到二十九區公所、社福中心申請;市府同時編印好孕資源手冊,彙整孕婦所需相關醫療院所、生育獎勵、育兒津貼、公共托育中心等相關資訊,提供孕婦參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