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爾通違法傳銷 罰18萬 |2006.10.14 語音朗讀 508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富爾通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在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報備;變更負責人未在法定期限內辦理變更報備,違反依據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三條之四所訂定的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並處新台幣十八萬元罰鍰。公平會查出,富爾通在未報備前即接受參加人提領貨品,並列入各參加人業績計算,之後仍發放獎金,已有從事傳銷行為的事實。 前一篇文章 全國登山日 起跑 下一篇文章 征服非洲最高峰 攀登隊返國 熱門新聞 01【樹博士系列】土壤的祕密XV 水稻田減排新觀念IV 土地的溫柔革命 雲林大埤寫益生菌奇蹟2025.11.0902【寬鼎畫語】 看不見的真相2025.11.1003悅讀華嚴經 成為幸福安樂地球人2025.11.0904星雲大師全集⑲【佛教管理學②】禪門的管理法⑧2025.11.0905【視覺DJ 】給自己按個讚2025.11.0906【森活日誌】意外的香遇2025.11.0907【朗朗晴空】能替別人著想不會小2025.11.0908阿里山林鐵森里號 躍登國際2025.11.0909發現DNA雙螺旋結構 諾貝爾生醫獎得主 華生97歲辭世2025.11.0910佛光山書蔬展開幕 聚焦天天行三好2025.11.09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射箭亞錦賽 戴宇軒、李彩綺混雙摘金馬太鞍溪溢流 國軍、機具助清淤司馬庫斯美景 觀光署肯定遊茂林 賞紫斑蝶捷運三鶯線 串連文創生活圈迎銅鑼杭菊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