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爾通違法傳銷 罰18萬 |2006.10.14 語音朗讀 517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富爾通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在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報備;變更負責人未在法定期限內辦理變更報備,違反依據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三條之四所訂定的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並處新台幣十八萬元罰鍰。公平會查出,富爾通在未報備前即接受參加人提領貨品,並列入各參加人業績計算,之後仍發放獎金,已有從事傳銷行為的事實。 前一篇文章 全國登山日 起跑 下一篇文章 征服非洲最高峰 攀登隊返國 熱門新聞 01動物吃發酵花果 竟倒成一片2026.03.0802澳洲鸚鵡 吃芒果 成落果2026.03.0803【詩】 藏在骨骼的雪2026.03.0604東禪寺莫高窟塔花燈 獲馬國最大花燈殊榮2026.03.0605台北燈節佛光山燈區 為民眾點亮光明希望2026.03.0706佛光山萬人皈依 3月8日小巨蛋登場2026.03.0607【大明興亡錄】 還未登基,就已治國:朱元璋的戰略視野2026.03.0608木棒聯賽得季軍 普中棒球隊回山獻獎2026.03.0609【青春部落】傾聽與包容2026.03.0610美伊續戰 桶裝瓦斯恐飆破千元2026.03.07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多元計程車機場載客 高雄先試辦萬丹森林公園 15日啟用杉林溪遊園車 暴衝擦撞山壁墜谷1死7傷霧社櫻王 花開近八成軌道經濟霸主 板橋車站超越北車杉林溪園區 群櫻炸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