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爾通違法傳銷 罰18萬 |2006.10.14 語音朗讀 565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富爾通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在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報備;變更負責人未在法定期限內辦理變更報備,違反依據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三條之四所訂定的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並處新台幣十八萬元罰鍰。公平會查出,富爾通在未報備前即接受參加人提領貨品,並列入各參加人業績計算,之後仍發放獎金,已有從事傳銷行為的事實。 前一篇文章 全國登山日 起跑 下一篇文章 征服非洲最高峰 攀登隊返國 熱門新聞 01普中棒球隊抄經 靜心訓練定力2026.10.0902台南鐵路地下化10月17日通車 站前廣場變徒步區2026.10.1103南韓通度寺講院師生 參訪佛光山2026.10.0904【聽故事聊健康】 他失去理性 你別失去耐性2026.10.0905卡森獲諾貝爾文學獎 開創當代文學新形式 2026.10.0906澳門公益健行 佛光人助弱勢2026.10.0907黃仁勳、蘇姿丰 獲美科學榮譽獎章2026.10.1008河北隆興寺大悲閣 修繕竣工開放2026.10.0909台中歌劇院10周年 推雙十光雕秀2026.10.0910國慶鳥 過境屏東2026.10.09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台南地面鐵道 走入歷史填補銷陸缺口 鳳梨明年進軍美國台中花毯節 花卉甜點交織川端橋整建亮相基捷696億經費過關 拚2033年通車芳苑燈塔黑白線條 融入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