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 強制先調解再訴訟 |2012.10.06 語音朗讀 96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衛生署版「醫療糾紛處理法及醫療事故補償法」昨天出爐,即將送行政院。其中強調「強制調解」精神,發生醫療糾紛,一定要強制先調解,不能直接訴訟。不過民眾堅持要告醫院、告醫師,可選擇不出席調解會議。 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表示,為了增加醫病溝通管道,將要求各醫院成立關懷小組,發生醫糾院方應關心。各縣市則成立調解委員會,邀請醫界、法界及公正人士擔任委員。 前一篇文章 未提釣魚台 日外相籲冷靜因應台日懸案 下一篇文章 榮總:扁重度憂鬱 未中風失智 熱門新聞 01MLB太空人打敗洛磯 鄧愷威中繼成功2026.04.1602法全票通過 掠奪文物歸還中國2026.04.1703【深深思念】把悲傷 穿在身上2026.04.1404勞動部將研議 勞退舊制移入新制2026.04.1805佛光山線上佛學院開學 逾百學員雲端共學2026.04.1506《浩瀚星雲》大阪海外首演 轟動滿座 2026.04.1407預備檀講師研習 傳播人間佛教正能量2026.04.140845%失智症可預防 類黃酮食物護大腦2026.04.1609【詩】靜寂 2026.04.1710【詩】春天的孤挺花2026.04.16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天龍演習 揭密機艙美議員籲立院 通過國防預算恢復兩岸航點 陸委會:無迫切必要跨域載具AI智慧安全系統 亮相3展聯合開幕 聚焦電動、氫能車賴總統4月22日出訪史瓦帝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