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 強制先調解再訴訟 |2012.10.06 語音朗讀 917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衛生署版「醫療糾紛處理法及醫療事故補償法」昨天出爐,即將送行政院。其中強調「強制調解」精神,發生醫療糾紛,一定要強制先調解,不能直接訴訟。不過民眾堅持要告醫院、告醫師,可選擇不出席調解會議。 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表示,為了增加醫病溝通管道,將要求各醫院成立關懷小組,發生醫糾院方應關心。各縣市則成立調解委員會,邀請醫界、法界及公正人士擔任委員。 前一篇文章 未提釣魚台 日外相籲冷靜因應台日懸案 下一篇文章 榮總:扁重度憂鬱 未中風失智 熱門新聞 01木衛一火山頻爆發 謎團解開了2025.07.0602【生活課題】 建立無血緣家人關懷網2025.07.0303培養裁判、經營球隊 日女體大全方位育才2025.07.0404【光影紀事】交大電子所草創時期側寫2025.07.0405【老師的話】 解決煩惱的妙方2025.07.0506陸宣布 啟用W121銜接航線2025.07.0707【生活智人140】「愛自然」執行董事勞利 展現自然照片的驚人威力2025.07.0508戴維思 用一萬步希望教養早產雙胞胎2025.07.0509巴西玉米豐收節 如來寺傳揚三好2025.07.0410洛杉磯協會知賓 內外兼修展開服務2025.07.03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CPI連3降 外食房租續漲6年新低 前5月建物抵押棟數 年減24%陸宣布 啟用W121銜接航線同心動員演習 後備軍人報到EMU700換裝首航服役逾半世紀 F-5E/F戰機除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