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 強制先調解再訴訟 |2012.10.06 語音朗讀 931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衛生署版「醫療糾紛處理法及醫療事故補償法」昨天出爐,即將送行政院。其中強調「強制調解」精神,發生醫療糾紛,一定要強制先調解,不能直接訴訟。不過民眾堅持要告醫院、告醫師,可選擇不出席調解會議。 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表示,為了增加醫病溝通管道,將要求各醫院成立關懷小組,發生醫糾院方應關心。各縣市則成立調解委員會,邀請醫界、法界及公正人士擔任委員。 前一篇文章 未提釣魚台 日外相籲冷靜因應台日懸案 下一篇文章 榮總:扁重度憂鬱 未中風失智 熱門新聞 01【閃文集】 一生擁抱自然——珍‧古德2025.10.2102佛光慈善音樂會 援助北宿霧重建2025.10.2203【小城故事】 兩冤家2025.10.2104佛光山新馬寺 為逾2200考生祈福2025.10.2105【歡喜收穫】 圓一個幸福園藝夢2025.10.2106東禪寺考生祈福會 助正念自信應考2025.10.2207談談蠟筆2025.10.2108極樂佛光童軍慶重陽 童行陪伴信仰傳承2025.10.2309粉蠟筆與油粉彩差別2025.10.2110大阪佛光人走入社區 結緣清荒神地車祭2025.10.2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央行:房市尚未到鬆綁時機台灣光復節 賴紀念古寧頭公務員違規赴陸 明年7月1日開罰美參院外委會通過 友台豪豬4法案防疫破功 非洲豬瘟台中現蹤總統交付APEC代表3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