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 強制先調解再訴訟 |2012.10.06 語音朗讀 939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衛生署版「醫療糾紛處理法及醫療事故補償法」昨天出爐,即將送行政院。其中強調「強制調解」精神,發生醫療糾紛,一定要強制先調解,不能直接訴訟。不過民眾堅持要告醫院、告醫師,可選擇不出席調解會議。 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表示,為了增加醫病溝通管道,將要求各醫院成立關懷小組,發生醫糾院方應關心。各縣市則成立調解委員會,邀請醫界、法界及公正人士擔任委員。 前一篇文章 未提釣魚台 日外相籲冷靜因應台日懸案 下一篇文章 榮總:扁重度憂鬱 未中風失智 熱門新聞 01桌球年終賽激戰 林昀儒力爭晉4強2025.12.1202【閃文集】火星暗斑之謎2025.12.1603包錦蓉:我可以逆風高飛2025.12.1304普中鋁棒聯賽季軍獻獎 張育豪感恩母校栽培2025.12.1205佛光穿透鐵窗 佛光山監獄佈教 70 年2025.12.1306遠離初老&改善骨鬆的解方2025.12.1307日吃80顆帶皮花生 可護腦、降血壓2025.12.1208【詩】 航夢2025.12.1509【為人父母】 允許如其所是2025.12.1510Fed利率連3降 重啟QE購債2025.12.12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涉貪無罪 高虹安今復職上班高虹安二審逆轉 貪汙無罪憲政首例 政院不副署財劃法美MQ-9無人機改送為賣 我方作罷澎湖大行軍賴邀3院長談國政 韓不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