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因應五都升格,財政部《公債法》修正草案已送行政院審查,擬微調中央和地方舉債上限,一年以上未償餘額,不得超過主計總處預估的前三年度GNP(國民生產毛額)比率,從百分之四十八微升至四十八點五六。親民黨總召李桐豪昨天表示,未來草案送到立法院,只會被改得亂七八糟,變得「四不像」。
李桐豪昨天拜會財政部,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和《公債法》修正草案交換意見,並討論相關的修法時程。他表示,公債法修正草案只滿足了五都的需求,其他縣市政府恐不會滿足;盼修正草案能符合國際規範,具永續性,並強調財政紀律。
財政部官員強調,修正案主要是因應五都改制所需,加上對地方財政紀律的要求,強調「財政努力」,也就是自籌財源愈多,開源節流愈有效的地方政府,舉債額度可更高。另外,修正草案納入預警機制及債務透明機制,並加入財政強制還本。
在強制還本方面,院轄市為稅課收入的百分之五,縣鄉鎮市為公共債務餘額的百分之一點六;預警機制方面,債限若達百分之九十,各縣市要提出改善計畫,否則將從分配稅款中設有處罰機制。公債法草案也規定,地方須定時公布財政狀況。
至於草案中直轄市舉債上限增加上千億元的部分,官員解釋,這部分並未增加,只是移轉至五都和準直轄市桃園縣而已。
官員強調,日後五都及已納入準直轄市的桃園縣,必須以「財政努力」來競爭一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占前三年度GNP的百分之七點零六的債限,只要開源節流愈有效率地方政府,就可分得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