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聘請外籍看護將有新選擇。勞委會昨天表示,正展開相關法,明年將試辦看護外勞派遣服務,即「機構外派外勞」,民眾可向非營利機構申請外勞鐘點服務,按時計費。勞委會將視試辦成效,決定是否全面辦理。
因台籍看護價格較高、外籍看護申請門檻過高,造成長照制度不健全。勞委會兩年前原擬推動「機構外派外勞試辦計畫」,其後胎死腹中,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最近拍板定案,確定推動,民眾可選擇找機構購買鐘點服務,也可維持現行雇用家庭外勞模式,權益不受影響。機關團體也可能同時聘請本國看護工,與外勞搭配,滿足雇主需求。
勞委會四月召開跨部會議,初步共識將放寬外籍看護申請資格,八十歲以上且有特殊照護需求的老人也可申請。因應看護人力可能增加,勞委會研擬「看護外展服務」試辦計畫,希望由非營利機構擔任雇主,初步鎖定具有申請聘雇外勞資格的民眾可申請外勞鐘點服務。
勞委會表示,試辦計畫將由具長期照顧服務經驗且合法立案之團體、機構或非營利組織,聘雇與管理外籍看護工,未來可能擴大為合法立案的團體、機構,視明年試辦成效決定開放程度;外派外勞可採多班制,但工時、薪資需符合勞基法規範,以時薪制為原則,不可從事二十四小時看護。
勞委會職訓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長傅慧芝指出,現在聘雇外勞的雇主須負擔生活照顧責任,不但可能有相處問題,外勞行蹤不明還得通報,未來民眾若申請鐘點服務,生活照顧、勞健保、住宿等都由非營利機構管理和負責。
傅慧芝表示,研擬由非營利機構和民眾訂定契約,規定雇用外勞的鐘點價格和權利義務,鐘點沒有限制,可申請全天,再由機構調配數名人力來輪流服務;而機構採團體管理,應可降低外勞逃跑的風險。
機構外派外勞另一大優點是提升「照顧品質」;目前看護外勞來台前只受九十小時簡單照顧訓練,但被照顧者不同疾病需要不同的照護能力,機構會加強外籍看護各種專業訓練,就其專長派任服務對象。
至於價格,每小時單價會比直接聘僱外勞高,但不須負擔勞健保及就業安定費,若非二十四小時需求,每月費用會低於直接聘僱外勞。勞委會說,費用還很難計算,「但應是介於外勞與本勞之間」。
傅慧芝說,預計十月邀請地方政府和非營利團體參與討論,擬定試辦計畫並修訂相關辦法,可能先定出鐘點價格的範圍,再由非營利機構依據需求量、使用狀況訂定價格,希望能在明年正式試辦。勞委會已展開修法,預定年底前完成。
機構外派外勞研擬試辦方案
優 點
如果只需要部分時段照顧,可購買鐘點服務
外勞不住家中,不會有外人在家裡,雇主不必負責勞健保及就安費
機構針對不同照顧對象加強訓練外勞技能,提升照顧品質
外勞可受勞基法保障,不必擔心受虐不敢申訴,可降低逃跑可能性
缺 點
照顧對象不固定;但也可指定專人
照顧服務只限被照護者,不能連同其他家事全包
鐘點服務單位成本可能較高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