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纏訟二十一年的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民國八十四年被判刑定讞的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等三名死囚,歷經馬英九等五任法務部長未令准槍決,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更三審宣判,蘇建和等三人再度獲判無罪,依據妥速審判法第八條規定,因蘇建和在再審後三度獲判無罪,檢方不得再上訴,全案無罪確定。
高院判決蘇建和等三人無罪的理由,並未採信法醫研究所對被告不利的鑑驗報告,認為民國八十一被槍決的被告王文孝,與蘇建和等三人的供詞矛盾,加上現場並未採得蘇建和指紋、鞋印、毛髮等跡證,另審酌再審更審期間,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命案現場重建的鑑定報告,指現場極不可能由四人同時行凶,應為王文孝一人所為,判決蘇建和等三人無罪。
被害人吳銘漢的哥哥吳唐接在法庭外,頭綁寫著「冤枉」的白布條,大喊冤枉,質疑人權殺害了司法,凌駕司法正義。吳唐接說,全案將永遠沉冤。被害人義務律師石宜琳說,本案最大輸家是司法,蘇建和等三人被折磨這麼久,人民對司法將永難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