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消基會抽檢十件市售電蚊拍,其中百分之八十標示不符合規定;安全性檢測則全數樣品均符合規定。
為了解市售電蚊拍安全性,經濟部標檢局與消基會共同合作,四月間購買十件樣品進行檢測,並在昨天召開記者會公布調查結果。
消基會表示,依據「電器商品標示基準」,電蚊拍商品應標示名稱、型號、規格、製造年份、製造號碼、產地、注意事項、使用方法及廠商資訊等項目。在十樣品中,有八件樣品的標示不符合規定。
標檢局與消基會呼籲業者應確保商品的品質及安全性,並應依規定作商品標示,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建議,使用電蚊拍時,勿以手指擠壓電擊網面,勿將金屬等導電物體觸碰網面,以免故障或發生電擊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