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祖翔台北報導】身心障礙者應有享用美食的權利!殘障聯盟、罕見疾病基金會等團體發起「我愛無障礙餐廳」活動,計畫走訪全台餐廳,引導餐廳業者落實無障礙用餐環境,首先將在大台北地區調查,預計今年底在網站公布適合身障者用餐的餐廳名單。
殘障聯盟理事長馬海霞表示,台灣行動障礙者超過八十一萬人,若加上老人、兒童及孕婦,粗估無障礙空間需求者超過四百六十九萬人,但台灣在無障礙環境的推動與規畫上,仍落後許多。
內政部雖於今年八月通過「建築技術規則修正條文」,明定設置無障礙設施,並強制總樓地板面積三百平方公尺以上的餐廳均須設置無障礙坡道,但部分既有建築與餐飲場所,依然缺乏相關設施。
罕見疾病基金會病友家長周淑菁指出,女兒罹患脊髓性肌肉萎縮症,日常生活都必須倚賴電動輪椅,但自己仍堅持帶女兒外出用餐,希望不要與社會脫節,卻常常不得其門而入,有時進了餐廳,因為未設有無障礙廁所,必須排除萬難,「其實也只是想讓女兒和一般孩子一樣,享有外出用餐的樂趣。」
周淑菁說,原本不愛外出的女兒,在她鼓勵下,開始期待每一次的美食體驗,加上考慮其他身障者也有類似需求,因此,她在臉書成立「吃光光無障礙社團」,並鼓勵身心障礙者走出去,讓餐廳業者知道身障者的需求,體認設置無障礙設施一點都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