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聽一些人說:「畜生就是上輩子做壞事,才會變成畜生被我們人吃」,那請問:牠欠我們的,我們討回來這樣也算罪嗎?下輩子會換我當畜生嗎?
福報禪師答:有一個小朋友放學回家問媽媽:「老師說要愛護小動物,對嗎?」媽媽說:「對呀!」,小朋友再問:「亂殺螞蟻,下輩子會變成螞蟻嗎?」媽媽:「也許哦!」,小朋友又問:「殺蛇會變成蛇嗎?」媽媽:「說不定哦!」,最後小朋友忍不住說:「那這樣殺人就會變成人囉」,媽媽:「………」。
錯誤的因果觀念,以為應該是「一報還一報」,這輩子你殺了我,下輩子就該我殺你了,這是用法律「欠債還錢、殺人償命」的角度來看待因果輪迴,其實因果這回事,重要的是自己的心念。
佛經常用一個譬喻,一棵樹如果是向著東方生長,有一天因外力而折斷時,必然是朝著東方傾倒。人的業識也一樣,平時朝什麼方向去造作,將來也會循著相同的行為模式,如果這輩子帶著「殺雞宰鴨是理所當然」的觀念往生,下輩子若沒遇到善因緣,還是認為吃這些動物是理所當然。
不過不要以為這樣,人類就占了大便宜了,須知這種「慣性」定律,是涵括所有人生際遇的,比如一個窮途末路的人,如果不在一個點上逆轉,下場就是一直沉淪下去,終至不可自拔。
會墮入畜生道,固然是過去生愚痴而造下的惡業,卻與人類吃肉沒有直接與絕對的關係,不可將傷害其他動物的生命來滿足口腹之欲,用「討債」這個理由合理化。況且凡有情識的生物都貪生怕死,任何傷害都會讓他們生起瞋恨心,即使還沒「討到債」,就已再次結下惡緣了。
我們要明白真正的生命輪迴,動物因愚痴造業而失去寶貴的人身,不是牠欠人類什麼,是人類自大的心態,以為動物生來就是食物,世間事如果都是這種算法,那反而好解決。然而實際上,六道輪迴是心念下的產物,不明白因果觀念而吃動物肉,當然是造惡業,不可不慎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