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民國一百年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報告顯示,遭受家暴婦女以長期、多次受家暴的比率為高,相較上一次民國九十五年調查,在所有受暴婦女中,百分之四十點六五婦女遭到四次以上家暴,一百年度遭到四次以上家暴的婦女的比率,上升到百分之五十七點九六,沒有向外求助的受暴婦女,更高達百分之六十七點七四。
根據內政部一百年度統計資料,約有百分之一點四一婦女表示,最近一年有遭受家庭暴力方面的不愉快經驗,其中又以遭到四次家暴以上者,比率最高,占百分之五十七點九六,受過三次家暴者比率為百分之十一點二六、二次者百分之十點七七、一次者百分之十三點六。